公告公示
绵阳市档案局“三定”规定职责补充
2017-02-23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绵编办发【2017】8号和绵编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在绵阳市档案局(绵阳市国家档案馆)“三定”规定职责范围内补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此项工作由局(馆)监督指导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