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档案馆系国家地级综合档案馆。1963年绵阳地委同意组建档案馆,1964年12月四川省档案管理局批准建立绵阳专区档案馆。1980年9月更名为绵阳地区档案馆。1980年3月,绵阳地委批准建立绵阳地区档案管理局。1983年建成的四川省绵阳地区档案局(馆)座落在绵阳市红星街61号地委机关院内,建筑面积2548平方米。其中:库房1462平方米,办公用房1086平方米。
1983年9月,绵阳地区档案局、绵阳地区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体制。1985年5月绵阳撤地建市,原绵阳地区档案局更名为绵阳市档案局,绵阳地区档案馆更名为绵阳市档案馆。1996年11月机构改革,绵阳市档案局和绵阳市档案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0年10月,市政府机改时保留绵阳市档案局(绵阳市国家档案馆),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市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保管、使用两种职能,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998年12月绵阳市档案馆被四川省档案局评为四川省一级档案馆。1991年、1999年绵阳市档案局(馆)连续两次被人事部、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9月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3月组建为“绵阳市现行文件中心”。2011年5月局馆报送的《北川震损档案的抢救与修复》成果,荣获“全国档案管理与服务创新最佳案例奖”。2014年9月,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市国家档案馆库房为双层现浇全密闭式结构。安装有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防火、自动报警系统。配备有档案密集柜、空调器、灭火器、去湿机、电子计算机、摄录机、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开辟有内部阅览室、开放阅览室、检索室、复印室、消毒杀虫室等业务用房。
截至2014年底,馆藏档案208个全宗,132858卷、136867件,资料34446册。按时期划分为民国时期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馆藏全部档案资料已经过系统整理。有102个重要全宗的1200万余条案卷级、文件级目录已经输入微机提供利用。目前,民国时期1600卷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形成期满30年的档案80594卷,已向社会开放,利用者只需持个人身份证,即可利用;尚未开放的档案,持单位介绍,经审批后亦可查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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