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拟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全市档案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团体等的重要档案资料。
3.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4.组织指导全市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全市档案安全保密体系建设。
5.组织全市档案理论、科研、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6.依法接收、征集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破产企业、其它组织和重要人员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目、科学管理、安全保管。
7.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对馆藏破损档案进行抢救、修复。区分馆藏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
8.依法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服务工作。开发编研档案史料,举办爱国主义教育展览。
9.组织实施馆藏文件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和电子文件中心;
10.组织开展档案学术活动,指导和支持市档案学会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及时开展试点研究,指导整理12个乡镇、106个村、819个组、7000余户的近4万张(包括电子图纸)土地确权图纸档案,研究提出了管理措施,组织上报了成果报告并通过国家验收。
2.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程。先后深入安州、盐亭、游仙区指导开展扶贫档案工作,帮助北川、平武开展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示范试点建设。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党员干部到帮扶村开展档案志愿服务,帮助建立档案工作基础,以实际行动助推当地脱贫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3.继续夯实民生档案规范。联合市社保局开展了新业务规范的培训并在全省率先实施,我市的社保业务档案工作验收面已达到100%。帮助编制拆迁档案分类方案、管理制度,调研出台1个民生档案管理细则《仙海区拆迁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并付诸拆迁实际。
4.紧抓法治建设,依法管理档案事业进程不断推进。精准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良好契机,多管齐下创新推动依法治档进程。
5.积极实施全域档案数字化战略。档案馆(室)数字化成效不断扩大。市馆推进余量数字化和数字档案应用等工作,目前已形成2000余万页(幅)数字化成果。
6.着力开展档案文化建设,市馆公开出版35万字的《绵阳市档案馆指南》;与《绵阳晚报》合作开办30余期《视野•走进档案-穿越历史》专题栏目;全市10个档案馆爱教基地举办固定、流动、网展等各类展览26个,接待社会各界参观25000余人次,充分彰显出了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档案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绵阳市档案局收入合计667.71万元,较2015年增加减少166.77万元,下降19.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在2016年基本完成,2015年完成量大于2016年,2016年所需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52万元,占收入总额99.9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
2016年绵阳市档案局支出合计778.42万元,较2015年减少57.37万元,下降6.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任务减少,所需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36.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76%;项目支出1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88.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8.11万元,下降17.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4万元,下降6.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79万元,占8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4万元,占14.41%;医疗卫生支出9.42万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33.88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8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国档案目录体系建设项目于2016年9月下达任务,项目在2017年完成,资金在项目完工后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6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25.36万元,增长97.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档案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绵阳市档案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4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指档案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及开展综合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独子费津贴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加快住房建房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住房和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绵阳市档案局决算公开表
绵阳市档局
2017年9月25日
2016年绵阳市档案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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